快樂童軍團【總團公告事項】

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

中華民國童軍長城、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條文修正對照表

中華民國童軍長城、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條文修正對照表



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函

受文者:各級童軍會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
發文字號:台(102)童總字第102452號

主旨:檢送「中華民國童軍長城、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條文修正對照表」,自103年
   1月1日實施,請 查照辦理。
說明:
 一、依據本會102.12.20第24屆第2次理事、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。
 二、長城級合格標準修正第八條:修正專科章項目:刪除交通專科章;將游泳專科
   章修正游泳專科章或自行車專科章或越野專科章三種擇一種。
 三、國花級合格標準修正第八條:修正專科章項目:刪除電工專科章;將植物專科
   章修正為植物專科章或昆蟲專科章或賞鳥專科章三種擇一種,增加音樂專科章
   或舞蹈專科章或攝影專科章三種擇一種。
 四、另為顧及童軍權益與適應,本會97年8月19日以台(97)童總字第97251號函公
   告之長城級、國花級修正進程合格標準,延用至103年12月31日止。

正本:各級童軍會
副本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童軍文教基金會、本會活動暨進程委員會


〈條文修正對照表公告〉
 
條文對照表